提高補貼標準加大扶持力度 12條措施助力駐馬店市貧困勞動力就業
摘要:在評選“農民工返鄉創業之星”時,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評選“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脫貧之星”。鼓勵市、縣政府與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母基金合作設立子基金,放大基金規模,擴大基金投資覆蓋面,助力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為貧困勞動力初創型小微企業提供便利。
本報訊(記者 張新理 通訊員 陶哲)昨日,筆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了穩定和擴大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市人社局近日轉發了《河南省穩定和擴大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12條措施》(以下簡稱《12條措施》),從提高補貼標準、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有力舉措。據悉,《12條措施》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行,2020年12月31日截止。
實行農村勞動力信息采集補貼。《12條措施》中提出,2020年對從事農村勞動力信息摸排、更新的,按照1元/條標準支付服務費用。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五項補貼標準要提高?!?2條措施》中提出,要提高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補貼標準、貧困勞動力參加創業培訓補貼標準、貧困勞動力初始創業補貼標準、貧困勞動力創辦實體補貼比例、助力脫貧攻堅優秀項目獎補標準,以真金白銀的補貼,幫助貧困勞動力就業。
提高企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補貼標準。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標準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
提高貧困勞動力參加創業培訓補貼標準。對參加定點培訓機構組織創業培訓的(含線上),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其中創辦(改善)企業培訓補貼標準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提高貧困勞動力初始創業補貼標準。對取得工商、稅務登記且有固定經營場所,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當地3人以上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提高貧困勞動力創辦實體補貼比例。貧困勞動力創辦的實體在縣區、鄉鎮產業集聚區、特色商業區、商務中心區及其他專業園區、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費用給予補貼,補貼比例由50%提高到80%,年補貼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3萬元。
提高助力脫貧攻堅優秀項目獎補標準。對評選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助力脫貧攻堅優秀項目”的,根據其項目前景、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情況,由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獎補標準由2萬元~15萬元提高到5萬元~20萬元。
對三項活動進行補貼?!?2條措施》中提出,擺地攤免攤位費,實施線上經濟幫扶,對自主創業勤勞致富貧困戶進行獎補,這些補貼,將為創業的貧困戶帶來佳音。
對貧困戶參與“地攤經濟”進行補貼。鼓勵各地利用集市、夜市、廟會等時機,結合交通、小區分布、群眾消費需求等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劃定經營范圍和區域,提供免費攤位,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標準,引導更多貧困群眾參與到“地攤經濟”中,從小微攤位做起,實現就業創業。
對貧困戶參與“線上+”經濟進行補貼。鼓勵貧困戶利用網絡銷售平臺,采取網上銷售、直播帶貨、參加會展等形式,銷售特色農產品及其他產品,實現“線上+”就業創業的,縣區要根據貧困戶電商平臺注冊賬號和物流公司有效發單,對利用“線上+”就業創業項目進行補貼。具體標準和范圍由各縣區確定,所需資金從扶貧專項資金中列支。
對自主創業勤勞致富貧困戶進行獎補。在評選“農民工返鄉創業之星”時,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評選“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脫貧之星”。
加大幫扶力度。《12條措施》中提出,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加大對“三無”人員(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安置力度,圍繞疫情防控等重大突發事件,開發防疫消殺、醫護輔助、物資配送、道路管制、卡點值守等應急管理服務崗位。滿足城鄉基層公共服務需求,開發保潔、保綠、公共設施維護、便民服務、婦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殘、鄉村快遞收發等便民服務類崗位。彌補“三農”領域基礎設施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治理不足,開發農村公路建設與管護、村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管護、水利工程及水利設施建設與管護、河湖巡查與管護、垃圾污水處理、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綠化等崗位。
加大初創型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加大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對初創型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貧困勞動力創辦的小微企業。鼓勵市、縣政府與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投資基金母基金合作設立子基金,放大基金規模,擴大基金投資覆蓋面,助力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為貧困勞動力初創型小微企業提供便利。
加大對脫貧監測戶、邊緣戶幫扶力度。對脫貧監測戶、邊緣戶具備發展產業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支持其參加與生產相關的經營技能培訓、勞動技能培訓,支持通過村內扶貧公益崗位安置。對帶動脫貧監測戶、邊緣戶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村致富帶頭人,各縣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支持政策。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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