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一起特殊案件,三面錦旗相贈
摘要: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張敏)近日,河南省汝南縣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該案的被執行人為正陽縣執法局。案件要從2006年說起,原正陽縣市場發展服務中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王耀庭 通訊員 張敏)近日,河南省汝南縣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該案的被執行人為正陽縣執法局。
案件要從2006年說起,原正陽縣市場發展服務中心西城市場管理所,為了達到對市場的管理,與潘某簽訂定了30年承包合同,將萬寶聚市場內的部份地塊承包給潘某使用。潘某某在協議簽訂后向市場交納了定金和部分承包費共計4萬元,在承包土地上搭建結構棚。后因市場升級改造,結構棚被拆遷,合同被迫中止履行。
經中院指定,該案在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市場方未將協議標的物交付給原告,且協議不能實際履行,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原正陽縣市場發展服務中心已并入正陽縣執法局,該院判決正陽縣執法局返還原告潘某某交納的定金、承包費及違約金66萬。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汝南法院執行局與正陽縣執法局及時溝通,該局積極配合,第一時間趕到汝南法院,當天將所有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次日潘某某為了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送了三面錦旗到法院,感謝汝南法院干警在審理、執行的每一個環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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