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異地扣押涉案車輛 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摘要: □通訊員張敏本報訊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的承辦法官在漯河成功扣押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的3輛涉案轎車。2014年,申請人李某向被執行人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購買鋼材。經結算,
□通訊員張敏
本報訊日前,汝南縣人民法院的承辦法官在漯河成功扣押一起物權保護糾紛案的3輛涉案轎車。
2014年,申請人李某向被執行人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購買鋼材。經結算,李某欠該公司貨款100余萬元。為了得到貨款,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伙同員工王某等人采取非法拘禁、毆打恐嚇等手段,限制申請人李某人身自由,并扣押李某及其親屬的3輛轎車。
驛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定王某構成非法拘禁罪,判處其一年六個月徒刑(主犯張某在逃)。后申請人李某向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及張某返還車輛。但判決生效后該公司未履行判決,經申請,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然而,涉案車輛被藏匿一直沒有下落。8月27日,經執行干警多方調查、溝通,該公司同意交出車輛。當天,執行干警驅車前往漯河,將3輛轎車從一車輛修理廠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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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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