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出行不能再“任性”
摘要:4月10日,駐馬店市新能源汽車號牌發放儀式啟動,這標志著我市新能源汽車的管理進入一個新時代。
開欄語
4月10日,駐馬店市新能源汽車號牌發放儀式啟動,這標志著我市新能源汽車的管理進入一個新時代。作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電動車的充電、出行、停放、管理等一系列問題備受市民關注。從今日起,本報將在《民生》版陸續推出聚焦電動車系列報道,關注市民所關心的民生問題。
電動車出行不能再“任性”
□晚報首席記者 高琳琳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電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本報訊“掛牌的新能源電動汽車應該和機動車一樣在機動車道路上行駛。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兩輪電動車以及低速電動汽車,按照法律規定,不能上路行駛。”針對電動車如何上路行駛,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法規宣傳科科長張振宇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隨著電動車的增多,各地電動車違章引發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同時造成交通混亂,讓機動車駕駛員苦不堪言,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電動車成為大軍團
昨天上午10時許,記者在市中華大道與樂山大道交叉口附近看到,在十字路口等紅綠燈的電動車占九成左右。
上午11時30分許,記者在解放大道東段市三小附近、春曉街駐馬店第二實驗小學附近看到,接孩子放學的家長大多騎著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等候。
在市區街頭,新能源電動車更是如雨后春筍,隨處可見。
“電電”為何這么受歡迎?記者隨訪了部分市民。“這些年,我的代步工具一直是電動車。”市民衛女士說,她已經更換了4輛電動車。
“駕照考幾年一直沒過,干脆買輛電動四輪車,輕便又快捷,也省去了考駕照的麻煩。”記者采訪時,有市民說,如今的電動車設計更加合理、環保,駕駛室內有空調,出門也很方便。也有不少市民表示,電動車因成本低、靈活度大,即使堵車也能輕松過去,所以現在路上電動車越來越多。
電動車與機動車爭道
“開車走在機動車道內,最害怕的就是冷不防躥出一輛電動車。”昨天,市民張明對記者說,一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內竄來竄去,作為機動車駕駛員,肯定不敢與電動車“對抗”。特別是一些電動車無視紅綠燈,造成市區道路擁堵。
昨天上午10時40分許,在市中華大道與駿馬路交叉口附近,記者看到一名約60多歲的老人騎著電動三輪車,一路在機動車道內飛奔,從機動車旁邊繞來繞去。他被民警攔下后說:“家里有點兒事情,走邊上(非機動車道)太慢。”
上午11時30分許,記者在市解放大道與樂山大道交叉口附近看到,不少電動四輪車占據機動車道。綠燈亮起,機動車只能在電動車后面緩緩而行。一些電動自行車更是見縫插針,直接上了機動車道。
記者站在路口約半個小時,看到不少電動車主趁著最后幾秒闖紅燈。一些人被執勤民警發現后攔了回去,一些人只管向前沖,不顧交通法規。
電動車出行應立規矩
逆行、搶占機動車道、無牌上路……近年來,電動車屢屢違規行駛,成為一支不得不整治、管理的“交通大軍”。對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法規宣傳科科長張振宇表示,目前我市加大了對新能源汽車的管理,車管所辦理的新能源汽車和其他機動車輛一樣全部參照機動車管理,同時這些車輛可以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新能源車掛牌后可以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那么市民購買的低速電動汽車該如何行駛呢?張振宇說,按照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或者靠路右側行駛,但是只有符合國家電動車標準規定的時速在25公里以下、重20公斤以下的兩人騎行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輪椅車屬于非機動車。
“市區道路上行駛的一些低速電動汽車是一些企業違規生產的。這些車輛符合機動車生產標準,但沒有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又未列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能辦理注冊登記掛牌辦證,這些車輛沒有合法的身份,按規定不準上路行駛。”張振宇說。
此外,也有市民建議:“要想徹底治理市區電動車亂行問題,法律保障是前提。應推進立法,把不符合規定的電動車劃為除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外的‘第三類車輛’,并為電動車駕駛員制訂專門的法律法規或管理辦法,從源頭管理好電動車。”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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