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辦理難
摘要: 群眾反映情況:我叫劉珂,是泌陽縣在職工作人員。7月29日上午9時左右,我在家幫父母安裝窗戶時,玻璃脫落破碎傷及右手,造成手指筋被割斷,于7月29日至8月5日在泌陽縣人民
群眾反映情況:我叫劉珂,是泌陽縣在職工作人員。7月29日上午9時左右,我在家幫父母安裝窗戶時,玻璃脫落破碎傷及右手,造成手指筋被割斷,于7月29日至8月5日在泌陽縣人民醫院骨二科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多次向科室主任(也是我的主治醫生)趙大海申請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報銷所需要的《泌陽縣醫療保險意外傷害害住院審批表》等正常醫保所需要的手續,趙大海卻說他只知道在職人員外傷只能走工傷保險,不給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趙大海以沒有接到縣醫院醫保辦的通知(即“在職工作人員意外傷害不予報銷”)為由,不給出具審批表等手續,并讓我去縣醫院醫保辦咨詢。8月2日,我忍著傷痛又去縣醫保辦咨詢,得到的答復是:沒有接到縣醫保中心有關在職工作人員意外傷害給予報銷的文件,即在職工作人員意外傷害不能給報銷。
無奈,我多次往返于縣醫保中心和縣醫院咨詢,最終從縣醫保中心處給打印出醫保報銷所需要的兩份表格:一份為《泌陽縣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住院審批表》,另一份為《泌陽縣醫療保險住院病人受傷經過證明》,并被告知再去縣醫院找醫生簽字,然后再找縣醫院醫保辦簽字蓋章。
10月31日,我再次去找趙大海,仍舊是“沒有得到授權,不能簽字”這樣的答復。我找到了醫保報銷所需要的文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處駐醫保(2013)54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住院管理的通知》,我屬于報銷的范圍,已多次這樣向趙大海及縣醫院醫保辦的工作人員講過。
正是由于這種不作為,簡單粗暴的冷橫推造成我正常醫保報銷至今無法實現。我請求:一是希望對這種不作為的行為進行查處,二是希望及時依據文件規定給我辦理報銷手續。
泌陽縣答復情況:泌陽縣委接到上述反映,立即進行專項調查處理,現將調查處理意見報告如下:經查,劉珂,男,泌陽縣在職工作人員,于7月29日上午9時左右在家幫父母裝窗戶時玻璃脫落破碎傷及右手,在縣人民醫院骨二科住院治療,主治醫生拒絕簽字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由于其人是在職職工,參加的屬于職工醫療保險,主管醫生對2017年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學習不到位,不知道外傷符合條件可以報銷,并且也未咨詢縣醫保中心相關人員,故造成醫患溝通不到位。經電腦查詢,患者劉珂醫療總費用3399.69元,經核算后實際報銷1980.66元。目前,縣醫保中心已為其辦理完畢。
責任編輯:zwj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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