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應收賬款 債權可變“活線”
摘要: □晚報記者 李賀建本報訊 應收賬款是企業流動資產的一部分,怎樣把這筆賬面上的錢變成可以支配的現金,解決融資難題?“企業要學會靈活運用人民銀行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進行質押融資。”人行
□晚報記者 李賀建
本報訊 應收賬款是企業流動資產的一部分,怎樣把這筆賬面上的錢變成可以支配的現金,解決融資難題?“企業要學會靈活運用人民銀行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進行質押融資。”人行駐馬店中心支行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
據介紹,200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將應收賬款納入擔保物范圍。當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正式上線運行,為全國范圍內的應收賬款主體提供了一類物權登記的公示平臺。截至今年10月底前,登記系統累計通過審核常用戶機構數超過1400個,注冊普通用戶數超過1600個。
人行有關人士介紹,中小企業總資產中,60%是應收賬款和存貨等動產。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土地和房產資源有限,以應收賬款出質,擴大了企業可以擔保的財產范圍,并可借應收賬付款人較高的信用彌補自身信用的不足,獲得銀行貸款。人行人士建議,我市中小企業應該積極登記應收賬款,除了可以發揮融資功能外,還可以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中小企業可以獲得優先質權,一旦產生法律糾紛,將優先受償。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天中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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