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摘要: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為切實減少焚燒秸稈現象,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推動我市秸稈禁燒工作實現由政府禁燒向農民自覺不燒轉變,市政府決定繼續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切實減少焚燒秸稈現象,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推動我市秸稈禁燒工作實現由政府禁燒向農民自覺不燒轉變,市政府決定繼續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月活動要突出農民在禁燒和綜合利用中的主體地位,引導農民認清焚燒秸稈的危害,樹立科學發展觀,克服陋習,自覺禁燒,為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
二、宣傳內容
1.《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有關禁燒秸稈的規定和處理辦法。
2.秸稈綜合利用的途徑及好處。
3.市、縣禁燒辦的舉報電話。
三、宣傳形式
(一)媒體宣傳
市、縣(區)新聞媒體要采取開辟專欄、流動字幕等形式進行宣傳。報刊每天不少于一個專欄或標題;電臺、電視臺也要確保播放密度。
(二)縣鄉宣傳
縣鄉宣傳要以墻體標語、過街橫幅、宣傳車為主,縣城和鄉政府所在地的入口兩側要設置大型醒目的墻體標語、獨立噴繪標牌和過街橫幅。鄉鎮宣傳車要宣傳到自然村,到村率要達100%。
(三)村組宣傳
村組宣傳主要以張貼標語、發放“明白紙”、村級廣播宣傳和校園宣傳為主。村級宣傳要在自然村主要路口樹立宣傳標牌,張貼標語。“明白紙”要發放到每一戶。已開通有線廣播的村要做到反復播出,確保宣傳力度。
四、具體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上述各項要求,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月活動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10月下旬結束。活動結束后,各縣區要向市政府書面報告活動開展情況。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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