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民法院:天寒情暖護民生 決戰執行再出發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敬豪)為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11月25日,泌陽縣人民法院繼續開展“護民生、優環境”集中執行行動。本次行動主要聚焦“涉農民工資”“涉企”“涉民生”等案件,努力通過用好用足執行強制措施,進一步提升執行質效,切實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

案例一:善意執行見成效
劉某與邱某本是同一村委村民,在村東河岸均有一塊土地,但雙方對于耕地界限發生爭議。經法院調查,最終認定,邱某多占劉某土地約0.65畝,判決邱某將土地返還給劉某。但邱某拒不履行,劉某遂申請執行,在執行階段,執行干警先是向被執行人發送執行通知書,告知其本案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后又通過村委與其溝通,以期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但被執行人始終不為所動。

集中執行行動期間,執行干警在申請人的帶領下,在被執行人家中找到被執行人,因考慮到雙方乃是同村委的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并未直接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而是與雙方一起來到爭議地塊,對爭議地塊再次確認,之后在爭議地塊旁邊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最終,被執行人表示將主動清理爭議土地上的雜物等,將爭議土地還給申請人。
案例二:強制執行顯威力
張某與胡某勞務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胡某應履行義務。判決生效后,被告胡某怠于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干警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車輛,遂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車輛進行查封。但由于胡某一直“躲貓貓”,該車輛卻一直未被實際扣押。集中執行期間,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快速到達車輛停放處,核實車輛信息后,將車輛依法扣押,如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法院將依法啟動車輛評估拍賣程序,盡早兌現申請人勝訴權益。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該院邀請媒體代表全程見證執行過程,共出動干警48人,結案3件,其中執行完畢1件,和解2件,扣押車輛一輛,執行到位金額185萬余元。
責任編輯: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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