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審理一起土地行政登記爭議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魁)12月6日,汝南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肖萌菊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歷時十幾載的土地行政登記爭議案件,被告汝南縣自然資源局局長作為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四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程旁聽了庭審活動。

本案原告梁某于2007年向汝南縣住建局繳納了一處土地的市政配套費,第三人唐某于同年以競賣形式從當時的汝南縣國土資源局購得同宗土地的使用權,并辦理了相應手續,繳納了相關費用。梁某與唐某因該處不動產權屬爭議,彼此間爭論不休,十余年間歷經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多次調解,也未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本次當事人起訴后,負責立案的法官立即向肖萌菊作了匯報。聽完匯報后,肖萌菊決定依托府院聯動工作機制,親自擔任審判長審理本案,充分發揮政府與法院的為民合力,徹底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庭審過程中,肖萌菊院長準確歸納本案爭議焦點,法庭調查重點突出,充分保障了各方訴訟權利,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本次庭審,秩序井然有序,法治教育廣泛,為本院法官依法公正公開審理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院長帶頭親自審理復雜行政爭議案件,是汝南縣人民法院切實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司法改革精神的一項舉措,對加快法治化進程具有重大意義;提高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比率,是汝南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府院聯動機制的具體實踐,實現了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有效溝通,緩和了雙方矛盾,為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奠定了基礎。同時通過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旁聽庭審活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增加司法活動透明度,維護司法公正的有力措施和有效形式。
責任編輯:代廷偉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