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高效調解化糾紛 當庭履行促和諧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王寧)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被告當庭支付貨款6萬元。

2018年7月,趙某在新蔡縣承包建筑工程,從閆某處購買鋼筋,經雙方結算,趙某尚欠閆某鋼筋款13萬元。后經閆某多次追要,趙某一直未清償所欠貨款,閆某遂將趙某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李征光接到案件后,通過查看原告閆某提交的證據材料,發現此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且原、被告存在長期交易行為,有著良好的互信基礎,便立即與閆某、趙某取得電話聯系,在征得雙方一致同意后,先進行庭前調解。
調解過程中,李征光法官從原、被告之間長期穩定的交易入手,耐心細致地向被告趙某釋法明理,告知其守住誠信才能做好買賣,應盡快向原告閆某支付所欠貨款,如果一時不能履行清結,可以先償還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可以約定還款期限。在李征光法官的勸說下,被告趙某同意先支付6萬元并當庭履行,剩余7萬元貨款于一年內履行完畢,原、被告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調解協議。至此,該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得到高效化解,原、被告握手言和。
“法官辦案既要實現‘案結’,更要追求‘事了’”,李征光法官說。案結事了,必須讓各類糾紛找到最佳解決途徑,與訴訟相比,調解更加簡捷、省時,有利于徹底化解矛盾,最大限度促進社會和諧。新蔡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強訴調對接工作,堅持調判結合,想方設法督促自動履行,真正實現定分止爭,讓人民群眾在司法活動中有更大的獲得感。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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