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成功審結一起農村自建房施工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wǎng)訊(記者 牛云強 通訊員 王付增)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孫召法庭張建華法官成功審結了一起農村自建房施工糾紛案件,有效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房主王某準備在新蔡縣某農村建一幢三層的自建房,便將整個房屋的建造都發(fā)包給了個體包工頭李某,李某雇傭關某為其提供勞務,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口頭約定工資標準為170元一天,房屋修建結束后結算工資。
2022年3月11日8時許,關某在三樓進行外墻粉刷作業(yè)時,因被告李某未提供必要的施工設備器材和安全防護工具,不幸從三樓墜落,隨后被送往新蔡同安醫(yī)院治療,于2022 年3 月11 日10:50 分搶救無效死亡。原告趙某(關某妻子)、關某花(關某女兒)、關某齊(關某兒子)遂將李某、王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等共計82萬余元。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李某辯稱原告漏列責任主體,本案的建筑承包還有其他人,且死者死亡的經(jīng)過和原因不清楚,原告的起訴與該案的結果表現(xiàn)為一種混合過錯。被告王某未向本庭提出答辯意見。
經(jīng)過審理,法院判決如下:被告包工頭李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擔70%的責任,即賠償原告損失579300元;被告房主即發(fā)包方王某承擔10%責任即賠償原告損失82757.15元;原告要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理由及證據(jù)不足,不予支持。對于上述判決,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牛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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