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銀行優先股“發行預算”落地近七成
摘要:雖然開閘時間尚不足兩年,但是上市銀行優先股的募資規模卻已經不容小覷。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上市銀行境內外優先股募集資金合計已接近4200億元,相對于上市
雖然開閘時間尚不足兩年,但是上市銀行優先股的募資規模卻已經不容小覷。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上市銀行境內外優先股募集資金合計已接近4200億元,相對于上市銀行約6000億元的募資計劃,發行進度已近七成。
從4200億元募集資金背后的投資者構成來看,現金流充沛的煙草公司近年來已經成為多家大中型銀行再融資的重要資金來源之一;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則比較舍得在中小銀行的優先股上砸錢;此外,行事低調的銀行理財資金很可能更愿意通過信托、資管計劃和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潛入”優先股。
募集資金合計約4200億元
中秋節前夜,交通銀行和民生銀行不約而同的披露了優先股的發行進展。交通銀行宣布已完成總量為4.5億股的優先股發行工作,募集資金總額為450億元。民生銀行則表示,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對監管部門此前出具對于優先股發行的反饋意見所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和落實,并按反饋意見要求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和論證分析。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上市銀行境內外優先股募集資金合計已經接近4200億元,相對于上市銀行約6000億元的募資計劃,發行進度已近七成。
此外,共有11家上市銀行的相關股份已經掛牌滬深交易所。在去年5月份之前,銀行優先股僅僅是偶有成交,其后,掛牌的優先股成交明顯增多,截至目前的累計成交接近38億元。但是相對于4200億元的總體量,流動性不足顯然是優先股的“硬傷”。
從已經落地的優先股的股息率來看,其受歡迎程度甚至是好于市場預期的。而上市銀行優先股體量巨大但并未造成二級市場恐慌其實并不偶然,畢竟“債性強”是優先股不同于傳統A股股權再融資之處:一方面,優先股注重穩定回報,不太愿意承受高風險,相對來看,普通股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更強,需要的預期回報率也較高;另一方面,由于交易對象等的限制,優先股的流動性要弱于普通股,資金持有人對于資產流動性的要求不同。由于兩類股東屬性的不同,其背后代表的資金并不能簡單混淆,因此優先股并沒有對二級市場造成明顯的抽血。
在優先股落地之前,一位上市銀行董秘曾對《證券日報》記者坦言,“7%-8%的年化資金成本是可以接受的”,而實際上境內首單優先股的股息率僅為6%。近年來,隨著央行屢次降息,優先股的股息率也一路走低。交通銀行本次優先股股息率通過市場詢價確定為3.90%,其中基準利率為2.53%,固定溢價為1.37%。
事實上,優先股對于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支撐效果還是比較顯著的。從今年中報的數據來看,上市銀行目前的資本充足率普遍比較平穩。截至今年6月末,資本充足率方面,上市銀行全部高于10.5%。
股東結構差別懸殊
從今年三季度發行的上市銀行優先股來看,雖然“同檔期”優先股的股息率接進,但是其股東結構卻差異明顯。
北銀優2的發行對象共有12家,包括3家銀行、3家信托公司、3家基金公司、2家資管公司和1家險資,單筆獲配金額最高的對象是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優2的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23家,同樣幾乎全部來自金融機構,其中基金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認購量最大。
而交通銀行由于發行規模較大,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38家。其中,中國移動動通信集團公司獲得的配售金額高達100億元,5家“煙草系”公司合計獲配50億元;5家險資(包含險企控股的資管公司)聯手吞下逾60億元;此外,另有部分銀行、基金公司和少數產業公司也有額度不等的斬獲。
值得一提的是,“煙草系公司”對于上市銀行再融資可謂鼎力支持。中國銀行披露的信息顯示,該行2014年年底首批發行的320億元優先股中,“煙草系公司”共計認購了160億元;此外,2012年,交通銀行向境內外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A股和H股股票,其中,參與A股增發的股東包括上海海煙、中國煙草浙江公司及云南紅塔等;此后,中國煙草總公司又認購了興業銀行定向增發的4.09億股股份,并以唯一認購方的身份參與了中信銀行非公開發行的不超過21.47億股,認購金額超過119億元。
此外,雖然銀行資金在優先股認購中整體表現低調,但是其實際的購買力很可能驚人。“雖然從表面上來看,僅有極少數銀行認購了同行發行的優先股,但實際上通過基金子公司、券商、信托公司等各類通道進行認購的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應該不在少數”,某股份制銀行零售業務部門人士曾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該人士指出,事實上,目前金融體系中,銀行理財產品的余額已經突破了26萬億元,信托和各類資管產品也都是萬億元的量級,還有保險資金、養老資金、企業年金等,這些資金多年來徘徊在A股市場之外,而他們正是銀行優先股努力爭取的對象;同時,現金流充裕的產業公司也是優先股的潛在實力買家。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