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需要“法律明白人”
摘要:□ 胡殿文據報道,在四川的鄉村、社區中,“法律明白人”(經過司法培訓的退休干部、骨干農民、村組干部)大受基層群眾的歡迎。目前,四川已培養扎根基層的&ldqu
□ 胡殿文
據報道,在四川的鄉村、社區中,“法律明白人”(經過司法培訓的退休干部、骨干農民、村組干部)大受基層群眾的歡迎。目前,四川已培養扎根基層的“法律明白人”48萬余人,讓基層群眾有了身邊的法律“智庫”,逐漸解決群眾維權不知如何“用法”的“最前一公里”問題,緩解了群眾“用法難”、“用法貴”的窘迫狀況。在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孔雀鄉村民唐朝銀經常向“法律明白人”咨詢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知識。“有法可以走遍天下,遇到糾紛也硬氣。”唐朝銀說。四川省通過培訓和使用“法律明白人”的辦法,找到了化解社會矛盾、弘揚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徑。其實,類似的方法還有很多。
發揮公益律師的法律援助作用,通過第三方律師參與化解,劍指涉法涉訴信訪“終而不結”。吉林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主動受理對政法機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和決定不服、且尚未終結的信訪案件。獨立于法官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律師充分發揮了化解矛盾的橋梁作用。吉林市信訪法律事務服務中心成立5年來,已受理各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逾400件,息訪人數近3000人。這表明,在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后,他們表達訴求的渠道通暢多了。以律師為代表的第三方力量,也成了化解信訪矛盾的突破口。2013年,北京市民政局推出“三師一員”信訪調解機制,動員律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和人民調解員的力量,在信訪大廳“坐堂接訪”,幫助信訪者剖析訴求是否合理合法,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渠道處理相關問題。
信訪是個筐,啥都往里裝。多年來,信訪工作職責邊界不清楚、受理范圍不明晰,“小馬拉大車”的問題突出:一方面,不少本應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問題大量進入信訪渠道,導致信訪部門管了許多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項;另一方面,職能部門的相關法定職責沒有充分履行,群眾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產生了許多新的矛盾。為此,中央政法委針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入口”不順、程序“空轉”、“出口”不暢等問題接連出臺多個配套措施,直指“案結事不了”難題;中央政法委還在全國全面推行涉法涉訴案件律師代理制,為信訪人提供更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在河北省邢臺市,依法調解目前正成為群眾工作的新思路。邢臺市通過縣、鄉、村三級群眾工作平臺,為群眾建起法律“智庫”,把“說不清、理還亂”的群眾糾紛化解在基層。各級群眾工作平臺抽調老黨員、法律顧問等群眾工作骨干力量,充分發揮政策解釋、法律咨詢等功能,回應了群眾訴求。
讓法律顧問下鄉,讓法律服務進村入戶。近年來,為了解決山區農村法律服務不足的問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普遍實施法律顧問制度,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推動律師下鄉服務;對于處于山區腹地、交通不便的鄉鎮,法律顧問每月定期在線咨詢。目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每個鄉鎮都掛上了“法律診所”的牌子,由專職律師為群眾提供一對一的法律公益服務。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只有懂法、知法,才能依法行政、用法維權。緩解群眾“用法難”、“用法貴”的窘迫狀況,基層需要更多“法律明白人”,并通過他們逐漸解決群眾維權“用法”的“最前一公里”問題。城鄉“法律明白人”越來越多了,政府依法行政、群眾依法維權才能落到實處,依法辦事、依法用權的理念才會不斷深入人心。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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