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工業排污標準出臺 中小型企業面臨出局
摘要: 2月28日,環境保護部網站發布了《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下簡稱《標準》),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為“十二五”期間環保部發布的第一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稀土業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稀土業內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標準》的出臺是對稀土資源類企業準入門檻的提高,進而加快轉變稀土行業發展的方式,推動稀土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標準》實施后,新建企業必須嚴格按標準執行,考慮到中國稀土工業現有企業的實際情況,標準對現有企業設置了兩年的達標排放過渡期,過渡期后,現有企業也必須執行新建企業排放限值。
《標準》出臺 將淘汰一批不達標企業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的稀土儲量占全球36%,產量則占世界97%。由于過度開發,我國的稀土資源儲量下降迅速,稀土生產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以氨氮為例,稀土行業每年產生的廢水量達2000多萬噸,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國家排放標準十幾倍至上百倍。由于沒有針對稀土工業特點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長期以來,稀土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和竣工驗收等,只能執行綜合類污染物排放標準,稀土行業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終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為解決稀土行業存在的問題,提升開采、冶煉和應用的技術水平,保護國家寶貴的稀土戰略資源,環境保護部開展了稀土工業排放標準的制定工作。《標準》根據稀土工業企業生產工藝、生產裝備的特點和原輔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業企業生產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為控制項目,對稀土行業廢水、廢氣和放射性物質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
“《標準》的出臺,目的是大力推動可持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以及治理我國目前稀土產業的無序發展問題,而其結果將淘汰一批不達標企業,這些企業中以中、小型稀土企業為主。《標準》的出臺更是國家對于稀土行業治理計劃中的重要一步。”上述不愿具名的業界人士表示。
環保“新政” 將提高稀土價格
參與過《標準》起草的北京有色金屬研究院原院長王國珍曾表示,《標準》要求企業學會算環保賬,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進行“毀滅性”的生產。
成本的增加必然會推動產品價格的上漲。據業內保守估計,加上其他增加的成本,在未來兩年內,主要稀土產品如氧化鐠、氧化釹等的價格將會上漲至少一倍,而目前二者的價格已經達到了每噸28萬元和每噸33萬元。
“《標準》執行以后,肯定有一部分企業要倒閉,總產量也會受影響,但是并不會影響市場供應,因為產能本身就過剩。”王國珍認為,《標準》能一舉三得:工藝改造、環境保護、產業整合。
“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標準》的設定有其實際意義,但是對于包鋼稀土、廣晟有色等大型稀土上市公司來說,其意義在于工藝的改造以及環境保護方面。而《標準》更大的意義在于,為其它稀有小金屬樹立了行業發展標準。”方正證券分析師鄧新榮向記者表示。
另據記者昨日采訪的幾家資源類上市公司均表示,目前《標準》沒有正式施行,還在緩沖階段,對將來工藝方面有正面積極的影響,不論在開礦還是加工、分離方面都應該注重環保問題,對于上市公司業績,各公司表示,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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