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年終獎超150萬部分須買自己管理基金
摘要: 一合資基金公司嘗試將基金經理個人收益與基金業績掛鉤 記者獲悉,國內部分基金公司擬從2011年年終考核開始,強制要求基金經理使用年終獎購買其管理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得低于六個月。市場人士認為,
一合資基金公司嘗試將基金經理個人收益與基金業績掛鉤
記者獲悉,國內部分基金公司擬從2011年年終考核開始,強制要求基金經理使用年終獎購買其管理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不得低于六個月。市場人士認為,此舉有望吸引更多資金申購基金,也使得基金經理個人得失與投資者利益進一步掛鉤。
一家合資基金公司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公司擬在2011年年終獎分配上實施改革,核心在于保證基金公司業績和資產規模的長期穩定增長。
據悉,這家基金公司擬強制要求基金經理將巨額年終獎的一部分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額,持有期不得低于六個月。具體規定,年終獎超過150萬以上的部分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比如說某基金經理獲得400萬年終獎,則其必須拿出250萬元購買自己的基金份額。
這位人士稱,這項年終獎分配改革方案已經上報公司董事會,預計將很快開始實施。
事實上,早在2008年就有基金公司試點績優基金經理使用年終獎購買基金份額。
“當年終獎發放完畢后,公司高層要求我用年終獎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額,時值2008年初,市場接近5000點。”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對記者說,誰知在購買自己管理的一只偏股型基金后,隨即遭遇A股市場慘跌,最多被套30%,直到2011年第二季度解套賺錢后才贖回。
除強制要求使用年終獎購買基金份額外,部分基金公司還打算從2011年開始削減基金經理的一次性巨額獎勵,同時提高基金經理的基本收入,并對基金經理業績的年度考核實施新方案。
“我們擬從2012年開始將基金經理的業績考核分三個部分,當年業績只占考核的35%,第二年業績占考核的35%,第三年業績占考核的40%。”深圳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此舉旨在實現基金業績的長期穩健,避免基金經理謀求巨額年終獎而實施盲目沖動的操作。
據了解,基金經理年終獎分配改革的起因在于基金年度業績變臉過于頻繁,主動型基金業績的穩定性備受市場質疑。
“基金經理有可能沖著幾百萬的年終獎玩一票,而不是考慮下一年度操作策略。”一家基金公司的高層對記者說,而且基金經理拿了這么多的一次性獎勵后,是否還有足夠的動力做好投資,也值得懷疑。
在2011年基金業績普遍虧損前提下,投資者對基金經理獲得較高的一次性獎勵也頗為詬病。業內人士稱,強制基金經理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份額的做法,有利于基金經理認真對待每一次操作,也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申購基金。記者 安仲文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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