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靜
據(jù)央視《新聞1+1》報道,截至2011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億。他們當中大約有一半子女不在身邊,并且因為工作、費用等原因,不少做兒女的一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幾年不回。基于這種情況,全國人大最新審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將有較大爭議的“常回家看看”列入了草案。
一首《常回家看看》傳唱了十幾年,暖暖的歌詞,柔美的旋律,每一次流轉(zhuǎn),總能打動遠方游子那顆思鄉(xiāng)心。怎奈,鄉(xiāng)愁雖濃,返鄉(xiāng)路卻好似一年比一年坎坷,常年不回、幾年不著家門的大有人在。按理說,火車提速了,機票打折了,私家車也開入了尋常百姓家,回家最多也就是朝發(fā)夕至的事情,何至于變得如此珍稀和奢靡?
工作忙,抽不開身,這應該是不回家的最大理由。想家,但是回不起,這也是不少游子的無奈。對于兒女這些不回家的理由,做父母的其實很理解。因為愛,他們選擇了忍耐,忍耐孤獨,忍耐寂寞,每次接到孩子的電話,總是一再叮嚀,總是報喜不報憂,盡管他們的內(nèi)心是那么渴望親情,希望兒女能常回家看看,哪怕就是看他們一眼,說上一兩句貼心的話,吃上一碗自己煮的雞蛋面。
一邊是游子的眷眷鄉(xiāng)愁,一邊是父母的良苦用心,中間是現(xiàn)實的阻隔,親情就這樣被分割。現(xiàn)在,從“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呼聲中不難看出,這個問題已經(jīng)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這是好事,是進步。但是不要忘了,其實關于“常回家看看”,我們是有法可依的,只不過是因為宣傳和執(zhí)行力度不夠,不為眾多人所知罷了。
筆者也是看了相關資料才知道,原來早在1981年國務院就公布了《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的通知,里面明文規(guī)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看見了吧,原來我們竟然有“探望父母假”,只不過是遭遇軟執(zhí)行罷了。這倒是一個意外的發(fā)現(xiàn),也是一個很好的啟示,別的先別說,先把屬于我們的“探望父母假”還來,今后條件達到了,可以再研究發(fā)放“探望父母補貼”。如果既能化解思鄉(xiāng)情,又不耽誤工作,“常回家看看”的人自然就會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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