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森林公安局偵破一起違法盜割松脂案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尹培義)2012年7月31日,吳某、項某因違法采割松脂涉嫌構成盜竊罪被泌陽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8日,項某經泌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至此,一起長達4年的違法采脂案終于偵破。2008年
本報訊 (通訊員 尹培義)2012年7月31日,吳某、項某因違法采割松脂涉嫌構成盜竊罪被泌陽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8日,項某經泌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至此,一起長達4年的違法采脂案終于偵破。
2008年4月,浙江商人吳某、項某以每株3元至5元的價格與泌陽縣王店、賈樓、銅山等鄉鎮的群眾簽訂了松樹補償采脂協議。協議簽訂后,吳某、項某立即組織采脂工人進行采脂。由于采脂工人未按國家林業局發布的《松脂采集技術規程》進行采脂,造成被割松樹不同程度毀壞或死亡,泌陽縣林業局林政人員多次制止未果,在當地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林業工程技術人員及物價部門經對現場實地調查,查閱相關資料數據,認定吳某、項某違背《松脂采集技術規程》,采割松樹45000株,采割松脂價值11萬多元。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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