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通報
摘要: 各縣、區人民政府:我市林改工作開展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各縣、區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林改工作部署,采取得力有效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全市林改工作呈現了積極穩妥推進的良好態勢,并
各縣、區人民政府:
我市林改工作開展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各縣、區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林改工作部署,采取得力有效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全市林改工作呈現了積極穩妥推進的良好態勢,并取得了顯著成績。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集體林地勘界確權面積311.4萬畝,占林改總面積318.68萬畝的98%;林權登記網絡辦證率100%,位居全省前列;實際發放林權證5.6萬本,發證到戶面積141.2萬畝,占林改總面積的44.3%。
同時,少數地方的林改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一是發證率偏低。就全市而言,雖然林權登記輸機率和審核率在全省位次較高,但實際發證到戶的面積較少,發證到戶率不高,全市目前還不足50%。有一部分在網上已審核的發證面積沒有按程序進行發證前的核查核實和公示工作,還沒有發證到戶。二是林改政策落實不夠。少數鄉鎮、村組不能準確把握、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林改政策,工作中存在“以賣代改”、“以包代改”現象。三是程序不夠規范。一些鄉鎮、村組林改方案過于簡單,無實質內容,沒有分配方案及操作方法,不具有可操作性;有少部分村組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林改方案未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討論表決,或“兩會”弄虛作假;部分村組沒有與農戶簽訂承包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四是外業勘界質量不高,少部分宗地上圖不準,存在圖、表、冊不一致,人、地、證不相符現象。五是個別地方對涉及林改的表冊、合同書、林權證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收集不完整,林改檔案管理不到位,不符合林改檔案管理的要求。
為全面提高林改工作質量,今年上半年,我市全面開展了林改工作“回頭看”活動,部分縣區取得了明顯成效。汝南縣在“回頭看”活動中,深入研究,精心策劃,合理分工,認真組織,縣林業局集中全局精力,全力以赴開展林改“回頭看”工作。全局72人組成6個工作組,抽調12部車(局機關及二級機構7部,租賃5部),由班子成員帶領,分包鄉鎮對林改宗地逐個核實,另有8名帶孩子的女同志在林改檔案室負責錄入登記和發證工作。該縣嚴格把握方案制訂、外業勘界、錄入審核和發證等重要環節,錄入發證前由縣林改辦主任審核所有資料,有問題的退回工作組重新完善,確保發證準確、程序合法。
從其他縣、區林改“回頭看”活動和林改工作情況看,泌陽縣林改“回頭看”活動沒有全面鋪開,林改工作未能深入扎實推進,整體工作目前處
于停滯狀態。在中央林改政策落實、規范林改程序、勘界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中均有明顯問題未及時解決,林改進度明顯滯后。全縣發證面積35.2萬畝,發證到戶只有427戶,發證率較低。存在林改檔案不規范、檔案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確山縣林改工作在起步較晚的情況下,縣委、縣政府采取強力措施,高位推進;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有力,服務到位,組織周密;大部分鄉鎮行動迅速,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了顯著成效,林權登記輸機率和審核率在全省處于前列。但也存在部分鄉鎮、村組林改政策落實不夠、程序不夠規范、勘界確權工作不夠扎實等問題,林權登記發證前的宗地核查、公示工作開展不深入,發證到戶工作進展較慢,部分鄉鎮林改檔案未完成收集整理工作,林改檔案管理仍不到位。
驛城區林改工作整體推進較為扎實。但外業勘界、林權登記發證進度較慢,林權證到戶率較低。未建立專門的林改檔案室,檔案管理不到位。新劃入三個鄉鎮的林改資料交接未完成,工作未開展。
遂平、西平、平輿、上蔡、正陽、新蔡六縣均不同程度存在林改檔案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其中,西平縣林改工作中存在發證進度較慢,且有圖、地不符或證、地不符現象;遂平縣林改檔案室相關設施配備不到位;正陽縣林改檔案未整理;新蔡縣林改資料缺項較多。
根據省林改工作要求,我市各縣、區要分別在7月底、8月底和9月底前完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確權發證工作目標任務,市政府分別與各縣、區政府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希望各縣、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林改決策部署,結合林改工作“回頭看”活動中查出的問題,突出完善林改方案、準確勘界確權、規范承包合同、嚴格登記發證四個方面的工作重點,切實提高林改質量。同時,要對林改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字、音像資料加強收集整理,切實加大林改檔案室硬件設施建設,確保按照省林改檔案管理要求,建好管好林改檔案,并進一步加快發證工作進度,確保如期完成林改確權發證工作任務。
確山、泌陽兩縣和驛城區等林地資源量較大的縣區要認真籌備,積極運作,早日完成林權管理中心建設任務,保證林權規范有序進行流轉,切實保障林農合法權益。
駐馬店市集體林權
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