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車險監管要求落地 明確“報行合一”
摘要:此次通知要求,規范產品開發使用,強化保險費率管理,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產品,推動非車險產品的使用符合備案內容,即明確了非車險“報行合一”要求。二是加強非車險產品監管,新產品應按照監管要求開發和使用,已備案的存量產品分階段開展清理,并逐步推動非車險產品標準化建設;
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張千千、李延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0日對外發布《關于加強非車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非車險“報行合一”要求,提出加強費率管理,嚴格條款費率使用,優化考核機制,健全保費收入管理。
非車險業務是指機動車輛保險以外的其他財產保險業務。2024年,非車險保費收入7770億元,近五年的年均復合增速超10%。為加強財產保險公司非車險業務監管,推動理性競爭、降本增效、提質擴面,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這一通知。
“報行合一”是指保險公司應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確保備案內容與實際經營行為完全一致。此前,車險領域及人身險銀保、個險等渠道均已深化執行“報行合一”要求。
此次通知要求,規范產品開發使用,強化保險費率管理,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產品,推動非車險產品的使用符合備案內容,即明確了非車險“報行合一”要求。對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條款費率,編制或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行為,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
同時,通知要求,優化考核機制,推動財產保險公司非車險業務經營理念由追求規模、速度向追求質量、效益轉變;規范保費收入管理,要求財產保險公司完善信息系統、健全內控機制,從源頭嚴格財務管理;推動改進非車險承保理賠服務,提升服務便捷性,增強保險消費者獲得感。
據了解,監管部門還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建立非車險“查處-通報-掛鉤”三項機制;二是加強非車險產品監管,新產品應按照監管要求開發和使用,已備案的存量產品分階段開展清理,并逐步推動非車險產品標準化建設;三是強化信息支撐與智能化賦能。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的發布是對非車險監管政策的全面梳理和系統優化,能夠有效促進非車險業務高質量發展,為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險保障。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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