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周田田)“謝謝法官,多虧了你們,我的錢終于拿回來了。”近日,泌陽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人王某甲對執行干警連連道謝。

2016年,被告吳某某、王某乙先后購買原告王某甲小麥五車,向原告出具欠據一份,載明:“今欠小麥款叁拾貳萬元壹仟肆佰元整(小寫321400元)。欠款人吳某某王某甲”。后原告王某甲多次催要,被告吳某某、王某乙仍舊拖欠。
因此,原告王某甲向泌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審理,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被告吳某某、王某乙支付原告王某甲小麥款321400元。隨后,被告吳某某償還完畢自身欠款160700元,被告王某乙償還20000元,剩余140700元被告王某乙并未如期償還。王某甲遂向泌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對王某乙的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王某乙家在外地,且經常在各地收購糧食,行蹤不固定,申請人王某甲積極主動地向泌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提供線索,得知被執行人王某乙現在正在南陽市唐河縣,執行干警張宮銘等人立刻驅車趕赴唐河,精準定位被執行人王某乙,當即對被執行人王某乙采取強制措施,將其拘傳至泌陽縣人民法院。
在執行干警的不斷釋法明理與法院強制執行的威懾力下,被執行人王某乙當場償還65000元,其余款項申請人王某甲主動放棄,表示不再追究,本案得以圓滿執結。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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