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
摘要:總資產1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通知優化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保險公司經營的科技保險適用財產險風險因子計量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李延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0日發布《關于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在保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50%監管標準不變的基礎上,根據保險業發展實際,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
通知實施差異化資本監管。要求總資產100億元以上、20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上、50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5%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總資產100億元以下的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總資產500億元以下的人身險公司,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優化資本計量標準,引導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將保險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單未來盈余計入核心資本的比例,從目前不超過35%提高至不超過40%,鼓勵保險公司發展長期保障型產品。
通知優化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對于保險公司投資滬深300指數成分股,風險因子從0.35調整為0.3;投資科創板上市普通股票,風險因子從0.45調整為0.4。對于投資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風險因子從0.6調整為0.5。要求保險公司加強投資收益長期考核,在償付能力季度報告摘要中公開披露近三年平均的投資收益率和綜合投資收益率。
根據通知,保險公司投資的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風險因子賦值為0.4。保險公司經營的科技保險適用財產險風險因子計量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將指導保險公司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加強償付能力管理,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質效。
責任編輯:閆繼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