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三次酒駕被查處
摘要:據悉,9月2日21時許,楊某酒后駕駛一輛四輪機動車行駛至市區雪松大道康茂公司附近時,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示范區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查,楊某曾于2021年11月14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驛城交警大隊查獲并處罰。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通常,一次酒駕被查獲后,多數“酒司機”都會幡然醒悟,可總有人心存僥幸,不知悔改。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示范區大隊查獲一名酒駕男子,民警發現他竟然是第三次酒駕被查,是名副其實的酒駕“釘子戶”。
據悉,9月2日21時許,楊某酒后駕駛一輛四輪機動車行駛至市區雪松大道康茂公司附近時,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示范區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后,民警在醫護人員配合下對楊某進行血樣提取。經駐馬店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驗鑒定,楊某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楊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查,楊某曾于2021年11月14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駐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驛城交警大隊查獲并處罰。2022年8月12日又因酒駕被示范區交警大隊查獲并處罰,然而,嫌疑人楊某不思悔改,心存僥幸,屢屢挑戰法律權威。等待楊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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