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化解矛盾 原、被告雙方滿意致謝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敏)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老君廟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該案經彭永梅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被告當場支付原告賠償款20萬元。案件的成功調解,使雙方矛盾得到實質性化解,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0年10月4日,原告姚某梅在汝南縣開發區某木業院內干活,沖板時被電鋸鋸傷右手,構成七級傷殘。事故發生后,被告僅支付原告醫療費,對原告的其他損失雙方沒有達成賠償協議,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將中山市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李某峰、譚某忠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被告給付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
案件受理后,被告公司認為原告受傷值得同情,但企業在事故中也是受害者,因剛來汝南投資,企業效益也不好,對案件有較大的抵觸情緒。本案進入鑒定程序后,雙方又因鑒定費用的墊付問題發生爭執,使矛盾進一步升級。為了消除被告的抵觸情緒,承辦法官從事實認定、審理程序、法律適用等各個方面向公司股東單某進行了細致、全面的解釋。通過幾個小時的釋法疏導、談心,被告情緒發生轉變,愿意接受調解,但就賠償的數額仍與原告存在較大分歧。
承辦法官彭永梅認為,本案不能一判了之,調解既能使原告盡快拿到賠償款,補貼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也能讓被告安心的投入到生產經營中,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結事了。為了促成調解,承辦人反復閱卷,分析案情,聽取雙方當事人訴求,找到調解的切入點后再次與雙方解釋溝通,一方面對原告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另一方面告訴被告作為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也避免因訴訟花費過多的時間和精力影響企業的發展。經過承辦人數次“面對面、背靠背”地溝通,爭議差距逐步減小,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庭向姚某梅支付賠償款20萬元。
該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順利解決。案件調解成功后,原告女兒為承辦法官送來“肩披一身正義,手握兩袖清風,閱盡三千卷宗、心系四方黎民”的錦旗致謝,被告中山市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也寄來感謝信,對汝南法院老君廟法庭為企業發展排憂解難,為優化營商環境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謝。
錦旗和感謝信的背后,是一個法官對法律的赤誠和熱愛,也是一個法官對當事人不離不棄的樸素情感。人民法庭作為法院的前沿陣地,承擔著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服務鄉村振興、推進基層治理等重要職能。汝南法院老君廟法庭努力克服工作中的種種困難,通過專業分工,遵循"調解優先、能調則調、調判結合"原則,充分將“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辦案理念貫穿審判工作的始終,有效發揮調解在審判工作中快速、高效的作用,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節約司法資源,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同時做好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銜接機制,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解決在法庭,積極運用簡易審理、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依法快審、快結,確保矛盾及時化解。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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