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司法局:依法調解排糾紛 耐心工作除后患
摘要: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曹恒磊)2020年05月02日21時左右,謝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銅山湖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西橋路段時,與由東向西段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電動車損壞、段某受傷的交通事故,后傷者段某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為此段某家屬與謝某就此次事...

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曹恒磊)2020年05月02日21時左右,謝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銅山湖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西橋路段時,與由東向西段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電動車損壞、段某受傷的交通事故,后傷者段某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為此段某家屬與謝某就此次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產生糾紛,后經泌陽縣司法局仲裁股工作人員調解,這起糾紛得到妥善處理。
【調解過程】
事故發生后,泌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工作人員立即趕往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取證,經過一系列的工作后泌陽縣交警大隊認定,謝某負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段某負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為此死者段某家屬得到這一認定后,情緒非常激動,要求肇事者謝某賠償,謝某認為段某家屬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賠償。雙方僵持不下,段某家屬揚言,如不能滿足其要求,就要去謝某家中鬧事,影響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為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泌陽縣司法局仲裁股工作人員立即介入,進行深入了解,調解。
5月15日,該局仲裁股調解員對當事人雙方進行第一輪調解,由于段某家屬情緒激動而且要求過高,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調解工作一時受阻,雙方在互相埋怨、謾罵后不歡而散,且均表示不愿意再和對方見面。在這種情況下,工作人員沒有放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標準應當賠償的數額,然后分別告知雙方,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其雙方將會面臨的訴訟程序等,以最大的耐心和熱心,堅持不懈的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兩天后5月17日雙方同意再次見面磋商,通過多方工作終于使雙方態度出現了轉變,雙方立場和要求逐漸接近。
【調解結果】
5月18日,在該局仲裁股工作人員的勸說下,事故雙方第三次走進調解室,經過數小時耐心細致的工作,雙方終于在下午17時許達成一致,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段某家屬得到了賠款履行。至此,這起險些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糾紛在司法局仲裁股工作人員的耐心勸解和不懈努力中被平息了,化解了雙方的矛盾,避免了一起群體性事件發生。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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