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一男子謊報火警被拘留
摘要: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楊德清 劉真)近日,河南省西平縣公安局民警快速處置一起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將違法嫌疑人依法拘留,維護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權益。2017年11月29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楊德清 劉真)近日,河南省西平縣公安局民警快速處置一起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將違法嫌疑人依法拘留,維護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權益。
2017年11月29日20時許,西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報警,稱縣城某KTV一房間內著火。接到報警后,該局高度重視,立即指派轄區車站路派出所和消防大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由于該KTV地處鬧市區,周圍人員密集,該事件造成多名群眾圍觀。但經民警核實后,該KTV并未失火,民警立即將該情況向縣局督察大隊匯報。隨后,督察民警和車站路派出所民警一起將涉嫌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男子李某依法傳喚至公安局。經詢問,李某對其為泄私憤、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李某家住該縣柏亭辦事處桂李社區。11月29日晚,李某和朋友一起在該KTV唱歌。因房間天花板漏水,將其朋友的衣服淋濕,其朋友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從KTV出來后,氣憤的李某便撥打110報警電話謊報該KTV失火。
李某因涉嫌謊報警情,西平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將其依法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報假警危害很大,既浪費警力,又妨害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將給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服務群眾帶來嚴重影響。同時,報警人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