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浩:愿將畢生獻給檢察事業
摘要:愿將畢生獻給檢察事業——記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浩記者 王玉民 張 浩張浩,男, 41歲,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2000年5月畢業分配至正陽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歷
愿將畢生獻給檢察事業
——記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浩
記者 王玉民

張 浩
張浩,男, 41歲,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2000年5月畢業分配至正陽縣人民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副科級檢察員,現任正陽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2014年12月,張浩參加全省預防業務競賽榮獲“全省預防業務素能比武銅牌標兵”榮譽,并先后榮立個人三等功三次、集體三等功一次。
大力推進預防腐敗教育
為營造反腐倡廉濃厚氛圍,張浩多次在縣城主要街道和部分鄉鎮,以展板宣傳、微電影宣傳、走訪宣傳、資料宣傳等形式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工作,先后組織印制職務犯罪宣傳讀本3000冊,向縣直局委、鄉鎮政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發放書面宣傳材料近萬份。張浩多次參與政法干警大走訪活動,認真聽取人民群眾的呼聲,耐心細致解答法律疑難問題,受咨詢群眾500人次。積極向院黨組建議,抽調13名業務部門骨干組成職務犯罪廉政教育宣講小組,開展專題預防警示教育45次,受教育人數8528人次。借助縣委黨校培訓基地堅持為全縣科級干部和后備干部上法制課,受教育人員1000人次。2015年,針對正陽縣農業系統相繼出現受賄、挪用公款犯罪的實際,張浩主動給全縣農業系統工作人員上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課,向縣農業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縣農業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張浩多次到縣財政局、縣國土局、縣地稅局、縣公路局、縣衛計委、縣農商銀行等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他的法制講座通俗易懂,使大家對職務犯罪有了全面的了解,警醒廣大干部職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深受各單位歡迎。
積極開展專項預防調查
近年來,張浩注重將預防工作與當地實際結合起來,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民政局福利優撫資金管理發放、國家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扶貧開發項目等領域的預防調查。在調查工作中,他采取座談、詢問、查詢、調取有關材料等措施,了解和掌握職務犯罪的行業特點、犯罪規律及關鍵癥結,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檢察建議。張浩注重把握當前工作的熱點,及時宣傳預防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認真撰寫有一定深度的調研文章。他先后撰寫宣傳調研文章7篇,其中被省級媒體采用3篇、被國家級媒體采用2篇、被市級新聞媒體采用2篇。全面客觀總結查辦的惠農補貼領域職務犯罪和預防工作。在2014年和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的全國檢察機關首屆和第二屆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評比活動中,他撰寫的《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2008~2012年度綜合報告》、《正陽縣人民檢察院2013年~2015年度懲治和預防惠農補貼領域職務犯罪專題報告》兩次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優秀年度報告,該院成為全省檢察機關獲此表彰的唯一縣級檢察院。
不斷強化職務犯罪預防措施
一是開展同步預防。張浩組織人員對縣重大扶貧工程項目積極開展同步預防,做到扶貧資金運營到哪里,預防監督就延伸到哪里。對扶貧資金使用去向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定期巡查,嚴格核實。同時,對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實行現場監督。二是創新個案預防。創新開展懲防一體化機制建設,推行“五個一”工作制度,即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議、一案一宣傳、一案一回訪,幫助發案單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三是開展系統預防。深入鄉鎮農村,走村入戶,督促相關部門編印“明白卡”、“知情書”、“惠民政策手冊”,真正讓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監督執行“一卡通”落實情況,嚴防惠農資金截留、挪用或占用。
努力構建和諧檢企關系
張浩將服務產業集聚區建設作為一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多元功能,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推動該院制定《正陽縣人民檢察院關于服務正陽縣產業集聚區建設實施意見》和《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項措施》,進一步細化了服務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舉措。與正陽縣產業集聚區會簽并下發了《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正陽縣產業集聚區關于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有效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建議院黨組在縣產業集聚區辦公大樓設立正陽縣人民檢察院駐產業集聚區服務企業工作站,并兼任工作站主任,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遇到的具體法律問題。積極開展行政執法監督、企業周邊環境集中整治、法制宣傳等活動,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憑著“干一行、愛一行、精一行”的人生追求,秉承對檢察工作的滿腔熱忱,張浩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基層檢察官的“正義力量”。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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