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堅定立場有法可依
摘要:□劉紅平 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國家主席習近平當天在京會見外賓時強調,南海諸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中國不接受任何基于該仲裁
□劉紅平
有關南海仲裁案,此前,中國法學會代表中國法學界、法律界作出了莊嚴聲明,堅決支持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的一貫立場。
中國國際法學會6月10日發表《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裁決沒有法律效力》一文,支持中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所提仲裁的立場,從法律角度批駁仲裁庭就該案管轄權問題所作裁決的謬誤,并闡明仲裁庭所作的管轄權裁決以及其下一步對實體問題作出的裁決均無法律效力。
中國法學會認為,該案仲裁庭濫用職權,肆意擴大自身管轄范圍。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根本不適用《公約》規定的仲裁程序,雙方協議選擇了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的方法,并排除了第三方程序。菲律賓所提起的事項不屬于《公約》解釋與適用的爭端,本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島礁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軍事和執法行動等方面的爭端已被中國政府依據《公約》于2006年聲明明確排除在仲裁庭管轄范圍之外。仲裁庭卻對此置若罔聞,視而不見。
從短期來看,仲裁案將加劇南海的緊張局勢,進一步推遲中國與東盟國家的海上合作和“準則”磋商進程。從長遠來看,仲裁案可能有助于澄清一些法律問題,例如海洋地物的法律地位,但存在破壞締約國對“公約”框架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信心的風險。
從根本上說,中菲南海爭議的實質是領土爭議和海洋管轄權爭議,而中菲之間在解決南海爭議上有很多共識,這些共識是通過中菲之間雙邊的政府聲明或協定彼此作出的明確承諾。中菲之間從1975年到2011年達成了6個共識文件,無一例外地都闡明:中菲之間的領土爭議和海洋劃界爭議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的方式來解決,這是兩國政府對此的莊嚴承諾。此外,還有多邊協定,那就是2002年達成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作者系駐馬店市律師協會會長)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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