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員淪為“生意”合伙人
摘要:當官員淪為“生意”合伙人 □劉學華 羅志堅和毛志東都曾任職于廣東省連南縣國土局。羅志堅任國土局副局長的時候,毛志東任國土局局長,同為班子成員。兩人有過一
當官員淪為“生意”合伙人
□劉學華
羅志堅和毛志東都曾任職于廣東省連南縣國土局。羅志堅任國土局副局長的時候,毛志東任國土局局長,同為班子成員。兩人有過一段“如膠似漆”的“蜜月期”,配合默契。后短暫分離,那是在羅志堅升任連南縣土地整理中心一把手之后。如今他們又在高墻內重逢,成為獄友。
領導班子團結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蒸蒸日上的前提和關鍵。國土部門權責重大,關系國計民生,尤其需要上下一心,恪盡職守,共同管理好國家寶貴的土地資源,造福子孫后代。可羅志堅和毛志東顯然不這么認為,在他們眼里,土地是塊肥肉,是他們攫取財富的工具。他們深諳“靠地吃地”之道,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相互勾結,騙取、瓜分土地開發專項資金。兩人在權力尋租方面的表現很完美,業務精通,鉆政策空子的手段一流。當然,也賺了個盆滿缽滿。
合伙生意不好做,在利益面前,親兄弟有時候也會翻臉,何況是關系微妙的同事。當官員同事淪為“生意”合伙人的時候,羅志堅和毛志東便不再是簡單的上下級關系,而是必須斤斤計較的利益相關方。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的羅志堅“警惕性”更高,職務升遷本應高興,但他反而認為這是“明升暗降”,是毛志東在擠壓自己,想獨吞所有利潤,于是憤而以“群眾”身份匿名舉報自己的老上級。卻不料機關算盡,最后自己也被搭了進去。
縱觀兩位官員的成長和交往史,是現代版的官場現形記。兩人不會忘記自己的黨員干部身份,并因此在其他同事和有求于自己的商人面前保持著絕對的優越感;但他們肯定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將公權與私利混為一談,手中的權力異化為滿足私欲的法寶,心里只想著怎樣撈取好處,而獨獨沒有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巨大的誘惑面前,他們同腐敗分子一樣,將黨紀國法統統丟在腦后。或者他們也畏懼國法森嚴,但在白花花的銀子面前,顧不上這錢是在滾燙的油鍋里,還是在高懸的利劍之下,先裝進自己的腰包再說。
從初步通報的案情看,羅志堅有點以小人之心度毛志東之腹。毛志東是一把手,是主要合伙人,分得的臟款卻比羅志堅少約100萬元。知道真相的羅志堅可能會掉眼淚,獄中見到老領導,還有因“拔蘿卜”而帶出來的那個縣委常委和一窩涉案黨員干部,羅志堅或許會感到慚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法分子最終都逃不脫不了法律的制裁,對此任何人都不應心存僥幸。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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