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鼓勵發展微型金融
摘要: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 劉錚 王培偉)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18日表示,鼓勵多種機構、多種業態的微型金融組織發展,實現監管方式從“嚴準入+松監管+無退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 劉錚 王培偉)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18日表示,鼓勵多種機構、多種業態的微型金融組織發展,實現監管方式從“嚴準入+松監管+無退出”向“公平準入+適度監管+市場化退出”的轉變。
潘功勝是在微型金融國際研討會作上述表示的。我國微型金融組織目前包括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為緩解“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也存在著法律地位不夠明晰,放貸活動缺乏行為規范,缺乏完善的內部管理、風險控制制度等問題。
潘功勝表示,發展微型金融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中國金融工作的重點。央行在牽頭制定金融“十三五”規劃,其中微型金融、普惠金融是重要內容。下一步將放寬市場準入,鼓勵微型金融發展,同時對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進行調整。央行正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制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
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介紹,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將突出功能監管,對放貸業務實行牌照管理,明確監管體制,放管結合加強消費者保護,促進金融普惠。
統計顯示,目前我國村鎮銀行有1000家左右,小貸公司有9000家左右,融資性擔保公司有八九千家。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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