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文規范商業銀行代銷業務
摘要: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婧暄)近日,有消息稱,銀監會已下發《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主旨在于規范銀行代銷業務。 過去
廣州日報訊 (記者李婧暄)近日,有消息稱,銀監會已下發《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主旨在于規范銀行代銷業務。
過去兩年國內商業銀行 “飛單”事件頻出,令儲戶遭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失,也對銀行的信譽度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為了填補銀行代理銷售業務這一塊的監管盲區,銀監會終于在近期出臺《意見稿》,雖然只是征求意見稿,但從中可見監管部門整治銀行代銷業務亂象的決心。
分析認為,國內銀行理財經理“飛單”現象屢禁不止,投資者在銀行購買產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中招。
據了解,《意見稿》中明確了商業銀行需要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銀率網分析師認為,名單制管理這一點對投資者非常有利。因為商業銀行需要擔負起對合作機構資質盡職調查這一責任,而且這種盡職調查不但在代理業務發生之前需要,更有后續的跟蹤評價。商業銀行需要根據對合作機構資質的持續跟蹤,建立新品的禁入和退出制度。
銀率網分析師認為,這一項規范措施有效地減少了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需要付出的調查成本。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想要了解一家機構的資質實在太困難,但在銀行對合作機構實現名單制管理后,銀行代銷的產品首先經過了第一層的風險識別,大大降低了代銷產品發行機構發生道德風險的可能性。
此外,還明確銀行不得對代銷產品提供任何書面或口頭形式的擔保。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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