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征信不良記錄仍只保留5年
摘要: 據新華社電針對微信朋友圈近日流傳“還貸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保留時間由5年改為7年”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黨委書記王曉明13日表示,沒有所謂征信新規
據新華社電針對微信朋友圈近日流傳“還貸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保留時間由5年改為7年”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黨委書記王曉明13日表示,沒有所謂征信新規,個人信貸不良記錄保存期限仍為5年,“超過一天即為逾期”的說法也不太準確,但是個人確實要注意按時還款,珍惜個人信用。
近日,有某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征信系統出臺新政策,不僅將不良記錄保存周期提升至7年,而且超過還款日一天就算逾期,連續三次逾期就會進入“黑名單”。這一消息引起不少人的擔憂。
王曉明解釋說,我國不良記錄保存的5年期限是依據《征信業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只要法律不修改,期限肯定不變。至于逾期多少天會構成不良記錄,取決于商業銀行各自對風險的判斷程度,對貸款業務和信用卡業務的不良記錄認定又有所不同。一些比較“較真”的銀行,信用卡逾期3至5天也作為不良記錄報送至征信系統,所以個人在銀行信貸方面還是要嚴格履約,避免一時疏忽給自己留下信用污點。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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