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四)
摘要:拒絕高息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四) 非法集資常見誘騙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
拒絕高息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四)
非法集資常見誘騙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后,便拆東墻補西墻,用后集資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2.夸大宣傳造勢。為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掩蓋其非法目的,而無實際經營或投資項目。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加大宣傳力度,制造虛假聲勢。有的不法分子通過城市生活類網站、社區論壇等網絡社交平臺和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有的不法分子采取在城市繁華路段開設豪華營業門面、在寫字樓精裝辦公場所、邀請群眾參觀投資經營項目等方式,向群眾展示自身實力雄厚的假象,獲取群眾信任,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3.利用親情誘騙。目前大多非法集資活動類似傳銷活動,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低風險、高回報勸說下參與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同事、老領導、鄰居等關系,以高額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造成親人反目,導致人間悲劇。
4.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后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駐馬店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理)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