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新規被誤讀 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不能炒股
摘要:原標題:銀監會新規被誤讀 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不能炒股一則有關“銀監會新規使萬億理財資金入市”的消息日前讓不少股市淘金的人倍感興奮。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
一則有關“銀監會新規使萬億理財資金入市”的消息日前讓不少股市淘金的人倍感興奮。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近日,銀監會的確向部分銀行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業內征求意見。不過這一征求意見稿對銀行理財資金不能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股票等的相關規定未有任何改變。
早在2009年7月,銀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09〕65號)就明確指出,“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但是,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私人銀行客戶、機構客戶產品不受這兩條限制。
此次《征求意見稿》繼續沿用了上述規定,并沒有實質調整。《征求意見稿》指出,“允許以理財產品的名義獨立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理財產品開展直接投資。”但是,“直接投資”并非傳言所稱“直接投資股市”。
根據文件,理財資金投資運用應以直接投資形式為主,杜絕層層嵌套,以“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為目標,鼓勵銀行設立不存在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產品,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設立銀行理財管理計劃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實現理財資金與企業真實融資項目的直接對接,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更好地直接服務于實體經濟。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