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如何認定
摘要: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數量不斷上升,犯罪方式更加多樣、隱蔽,涉案金額屢創新高,受害群眾日益增多。依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視其犯罪行為不同,分別以
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數量不斷上升,犯罪方式更加多樣、隱蔽,涉案金額屢創新高,受害群眾日益增多。
依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視其犯罪行為不同,分別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一)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徐小防 整理)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