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民間借貸風險,借貸時要注意哪些(一)
摘要: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借款用途要正當,借貸關系要合法
《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任何民事活動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借或不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于違法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債權,而且還要依據有關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于自愿,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訂立書面協議,注意妥善保存
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多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由于這些人平時關系比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礙于情面,民間借貸關系往往是以口頭協議的形式訂立,無任何書面證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很有必要的。
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時,協議上應寫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戶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證為準)、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幣種(人民幣還是外幣)、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標明某年某月某日)、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協議上必須寫清利率。為了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出借人必須注意妥善保存書面協議等證據,以便日后發生糾紛時有憑據。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