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人員可炒股 持股時間須至少3個月
摘要: 證券時報記者 陳春雨基金從業人員可以炒股了。昨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正式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為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從業人員的證券投資行為提供了基本規范。今年6月實施的
證券時報記者 陳春雨
基金從業人員可以炒股了。昨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正式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為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從業人員的證券投資行為提供了基本規范。
今年6月實施的新《基金法》明確規定,允許基金從業人員進行證券投資,但應當建立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避免與其管理基金的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為貫徹落實新《基金法》規定,昨日公布的《指引》對基金從業人員的證券投資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確要求基金從業人員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的證券投資遵循長期投資理念,持有證券的最短期限原則上不得低于3個月,且不得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持有期限內賣出所持證券,特殊情況提前賣出須經基金管理人批準。
在放開從業人員炒股限制的同時防止老鼠倉,《指引》特別強調,基金管理人要嚴格防范利益沖突,在與基金持有人利益發生沖突時,應遵循基金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嚴禁基金從業人員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利用內幕信息和未公開信息交易、非公平交易及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與基金或基金份額持有人之間發生利益沖突、欺詐欺騙或市場操縱性交易等。
對于各基金公司,《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內部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審慎性、有效性原則,覆蓋基金從業人員投資的各個環節,包括賬戶申報制度、指定券商制度、投資申報制度、投資審查制度、定期報告制度、跟蹤分析制度等,要求基金管理人明確納入申報的投資品種、利害關系人范圍、最短投資期限,指定專門部門,配備必要人員,建立管理監控信息系統,做好相關管理工作。據了解,各基金公司將在3個月內將本機構制定的證券投資管理制度報中國證監會和協會備案。此外,協會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從業人員執行指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能有效執行指引要求的,將視情節輕重采取相應自律管理措施和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移交證監會處理。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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