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公安局開展“2014天網行動”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王朝朝)從4月1日起,市森林公安局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2014天網行動”,集中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在野生動物棲息繁衍地、遷徙通道等區(qū)域利用圍網
本報訊 (記者 王朝朝)從4月1日起,市森林公安局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2014天網行動”,集中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在野生動物棲息繁衍地、遷徙通道等區(qū)域利用圍網、投毒、槍殺、電擊、下套等手段,非法獵捕、殺害候鳥等野生動物行為;非法收購、出售象牙、犀牛角、虎豹皮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行為;利用郵政、物流、快遞、客貨運等渠道,非法運輸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在餐飲場所、集貿市場、藥材交易市場、花鳥寵物市場、古玩城等地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行為;走私象牙、虎豹皮、熊掌、穿山甲片等瀕危物種及其制品行為。
“2014天網行動”將在深化反盜獵、突出源頭治理的基礎上,堅持打上線(盜獵環(huán)節(jié))、斷中線(走私、運輸環(huán)節(jié))、挖下線(收購、出售環(huán)節(jié))多措并舉,以跨區(qū)域、流竄型、家族式犯罪團伙為重點,徹底搗毀從事或參與盜運、收購、制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黑作坊、黑工廠、黑市場、黑窩點。
此次專項行動還將以QQ群、拍賣網站、電子商務網站、供求信息發(fā)布網站和提供論壇、博客服務的網站及搜索引擎為重點,集中打擊、遏制野生動物網絡犯罪活動。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xiàn)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