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法院開展第二十五次集中執行活動
駐馬店網訊(記者 代廷偉 通訊員 李穩穩)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升執行質效,7月26日起,新蔡縣人民法院持續開展集中執行活動。本次行動重點聚焦線下財產調查、法律文書送達及查封公告張貼等工作,并成功執結一起具有典型意義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充分展現了執行干警攻堅克難的決心和司法為民的溫度。

案情回顧:在原告李某與被告桑某、楊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新蔡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被告桑某、楊某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向原告李某支付水泥款共計129,408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付款義務,原告李某遂向新蔡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難點: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桑某、楊某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不動產、證券等財產信息進行全面查詢,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面對被執行人“人難找、財難尋”的困境,執行局果斷采取臨控措施,將被執行人信息通報公安機關協助查找其下落。
雷霆出擊:在接到公安機關發現被執行人桑某行蹤的臨控信息后,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袁征立即組織人員驅車奔赴380公里外的異地。經過長途跋涉,于7月26日凌晨3時30分,在濮陽高速檢查站成功將被執行人桑某拘傳帶回。
柔性化解:面對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以及承辦人杜法官的釋法明理工作,被執行人桑某深刻認識到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嚴重后果。最終,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申請執行人李某與被執行人桑某達成執行和解。桑某承諾將按照和解協議分期履行還款義務。
下一步,新蔡縣人民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創新執行舉措,加大執行力度,尤其強化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的打擊,綜合運用罰款、拘留、失信懲戒、限制高消費、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力。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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