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店人民法庭:判后調解促履行 “案結事了”效果好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李 軍)一起離婚糾紛,法院判決后,經法官釋法析理,原告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返還彩禮款,被告主動歸還原告的物品……法庭里,被子、冰箱、帽子等物品鋪滿地……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卻是西平縣人民法院譚店法庭處理離婚糾紛的“大細節”。

2024年2月,西平縣人民法院譚店法庭受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告請求離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被告辯稱要求原告退還彩禮。經查,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后,于2022年5月舉行婚禮,2023年5月登記結婚,后雙方因瑣事吵架生氣,關于離婚和婚約財產事項未協商一致,故訴至西平法院。
案件受理后,經過了解,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但對婚約財產雙方爭執不下。經過法庭多次組織調解,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近日,二審判決生效后,承辦法官李東升了解到當事人雙方對判決結果均無異議,且判決已生效,考慮到案件情況以及雙方當事人均負有相應的義務,為踐行高效便民服務理念,促進“案結事了”,解決司法程序“最后一公里”,最終法官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后定于9月6日下午到法院,在承辦法官李東升的見證下,雙方主動履行生效判決內容。
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前沿,譚店人民法庭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將“實質性解紛”貫穿每個案件審理始終,依法能動履職,加強判后答疑,積極督促當事人履行生效裁判,促進案結事了人和,真正做到了“一案結”“多案消”,打造西平家事審判最美“楓”景線!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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