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周田田)近日,泌陽縣人民法院將被執行人名下的一筆住房公積金20000元成功提取劃扣至執行專戶,順利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宋某、黃某系夫妻關系,2024年1月24日,宋某、黃某與劉某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將其所有的兩層樓房以460000元的價格出售給劉某某,劉某某依約支付了460000元購房款,宋某、黃某卻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房屋,劉某某于是向泌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泌陽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宋某、黃某將涉案兩層樓房騰空交付給原告劉某某,并支付原告劉某某違約金46000元。
因宋某、黃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劉某某遂向泌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泌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呂宏飛依法對被執行人宋某、黃某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財產進行查詢,發現宋某名下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足以支付申請人的執行案款。
執行干警及時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對接,依法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送達協助劃扣通知書、執行裁定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對宋某名下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予以凍結、扣劃。
見到法院執行干警們前來騰房,被執行人宋某、黃某及時表示其自始至終愿意向申請人交付案涉房產,只是對違約金數額存在異議。經過溝通協商,被執行人與申請人現場達成了一致意見。申請人表示只需要被執行人償還違約金20000元,下余部分自愿放棄。
于是,在對被執行人宋某名下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扣劃20000元后,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了解凍,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雙方均表示滿意,該案圓滿執結。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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