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員8人,罰!高新區交警查獲一起客車超員違法行為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 通訊員 吳蘊)超員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7月8日上午,市交警支隊高新區大隊查獲一起客運車輛超員違法行為,給予駕駛員駕駛證記十二分并處罰款700元的處罰。


當日7時許,高新區交警大隊執勤人員在市區中華大道與興業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處開展客運車輛超員查處行動時,看見一輛號牌為豫Qc5**6的客運車緩緩駛來,執勤民輔警發現車內黑壓壓的一片擠滿了人,立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對車上駕乘人員進行清點后發現車內載有37人,該車核載人數為29人,超員8人,屬于超員違法行為。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執勤民輔警立即要求超員乘客下車,給該客運車輛駕駛員下達《客運車輛卸客轉運告知單》,對超員乘客進行轉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給予駕駛員駕駛證記十二分并處罰款700元的處罰。
高新區交警大隊在此提示,超員是十分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無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客,都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超員超載,不乘坐超員車輛,保障自身出行安全。
責任編輯: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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