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健中書《汝南先賢傳》作品選
蔡順,字君仲,有至孝之心。少喪父,奉養母,甘口之物,不敢先嘗。母至婚家,因飲酒變吐,順恐中毒,乃嘗其吐。母生瘡出膿,以口嗽之。
蔡順,以至孝稱。順少孤,養母,嘗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順不還,乃噬其指,順即心動,棄薪馳歸。問其故,母曰:“有急客來,吾噬指,以悟汝耳。”
蔡順事母至孝。井桔槔朽,在母生年上,而順憂,不敢理之。俄而有扶老藤生,繞之,遂堅固焉。
蔡君仲孝養老母,時赤眉亂,君仲取桑葚,赤黑異器,賊問之,答云:“黑者與母,赤者自食。”賊嘉之,與鹽二升。
蔡順母平生畏雷,自亡后,每有雷震,順輒環冢泣曰:“順在此。”
蔡君仲與人有至孝之心,母終,棺在堂。西舍失火,火將至,君仲伏棺號哭,火越向東家。
蔡君仲至孝,母喪,居墓側,天且下神魚四頭,置墓前以祭。
李宣,字公休,為太尉黃瓊所辟。是時寒暑不和,羌夷數起,瓊見掾屬曰:“是太尉無德,愿諸掾有以匡之。”掾東平王象對曰:“昔堯遭洪水之變,湯有六年之旱,自上圣之君,誰能無此?明公日昃恪勤,袞職修理,小掾等無以加增。”如此至數人,瓊欣笑。次宣,乃仰曰:“明公被日月之衣,居上司之位,輔弼天子,處諫諍之職,未有對揚謇謇之言,其所旌命,不授巖谷之士,小掾私以于邑。小掾聞之,三臺不明,責在三公。愿明公深思,消復災異,進納忠良。”眾人黙然慚愧。
李宣之子名表,宋公令寇端召表為主簿。表不樂為吏,于寺門中焚燒衣幘。端怒,收表,欲殺之。陳仲舉聞之,至宋公,欲請表。先過宣,宣問何故來。曰:“欲見寇令,請足下兒。”宣曰:“吾子犯罪,罪當死。如有名君,豈妄殺人?宜從此還。”端追問仲舉,仲舉具以語之,乃嘆曰:“李宣,烈士也。”即原之。
責任編輯:張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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