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法院微信溝通巧執行
駐馬店網訊 (通訊員 李永強)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通過微信溝通,執結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滑某某跟隨被告李某某在建筑工地干活,被告向原告出具勞務費欠條,后因被告未支付該勞務費,原告依法訴至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7月30日前支付完畢。后因被告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付款義務,原告于8月4日申請強制執行。
時下正值疫情防控期間,西平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與被執行人李某某溝通,雙方互換微信號碼,李某某當即將案款轉至法官微信,執行法官向當事人釋明執行案件現在非緊急情況,應當將案款轉至案件執行款專戶。當即將被執行人微信轉款退回,第二天,被執行人通過銀行轉賬,將案款轉至案件執行款專戶,至此,本案件自執行立案之日至結案,及時五天,圓滿執結。
責任編輯:徐小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