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
本報訊(記者 黃育南)近日,我市開展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的專項行動,對涉嫌違反下列禁止發布的廣告行為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查處的內容包括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嚴禁發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嚴禁發布含有涉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出售、購買、轉讓等內容的違法廣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內容發布,禁止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發布上述類別廣告;嚴禁發布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
廣播、電視、報刊、戶外、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布廣告,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履行好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加強公益廣告宣傳,傳播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確知識,破解不實傳言,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心和決心。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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