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人民檢察院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
本報訊(記者 張錕 通訊員 井海燕)自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以來,平輿縣人民檢察院強化舉措,確保把“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做扎實、做到位,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檢察溫度”。
黨組重視、明確責任。該院成立“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原則和來信受理、辦理、答復流程,定位各部門職責與分工,明確檢察官相關(guān)責任。健全信訪聯(lián)絡員隊伍,建立雙告知制度,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細化責任、落實到位。該院堅持黨組成員帶頭回復,落實領導班子辦案制度,認真梳理群眾來信,登記造冊,建立工作臺賬,重點標注實體答復期限,3個月期限屆滿前15日提示預警,確保按期答復。
規(guī)范操作、留痕管理。該院做到件件來信向檢察長匯報,由檢察長閱批,3日內(nèi)提出分流意見,7日內(nèi)程序性回復,3個月內(nèi)實質(zhì)性辦結(jié)。同時,同步實行電子卷宗管理,實現(xiàn)群眾來信網(wǎng)上流轉(zhuǎn)、全程留痕,保證件件登記在案、件件去向明確。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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