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 公開征求意見
摘要: 原標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 公開征求意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8月30日公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并公開征求意見。《條例
原標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 公開征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8月30日公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并公開征求意見。《條例》突出風險防范和投資者權益保護,以規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機構的行為為著力點,抓住資金募集、投資運作兩個關鍵環節,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
在適用范圍上,《條例》明確,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為投資者的利益進行投資活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資金募集、投資運作和信息提供適用本條例。
《條例》特別規定,創業投資基金不得投資于已上市企業的股權,但是所投資企業上市后,創業投資基金所持有的未轉讓股權及其配售股權除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創業投資基金實施區別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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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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