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摘要: 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小食品店小餐飲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廢品收購站點管理,逐步規范小食品店、小
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小食品店小餐飲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廢品收購站點管理,逐步規范小食品店、小餐飲店經營行為,強化城區農貿市場規范設置與管理,不斷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確保順利完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各項工作任務,根據市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小食品店、小餐飲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區委群工部部長任副組長,區工商分局、區食藥監局、區質監分局、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各相關派出所所長為成員。
二、整治范圍
(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范圍
中心城區洪河大道以南、銅山大道以東、汝河大道以北、京港澳高速路以西的驛城區區域范圍內。
(二)小食品店、小餐飲店專項整治范圍
中心城區8個辦事處(新華辦、西園辦、人民辦、雪松辦、南海辦、東風辦、老街辦、橡林辦)轄區范圍內。
(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范圍
中心城區10個農貿市場(大華市場、華康市場、悅泉市場、眾信市場、天龍市場、張西市場、西劉莊市場、光明市場、宏源市場、昝莊市場)及周邊環境。
三、工作目標或工作任務
(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工作
對整治范圍內環境影響較大、布局不合理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廢品收購站點,包括從事廢舊金屬、廢紙、廢塑料、廢舊玻璃制品、廢舊紡織制品、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以及危險廢物等廢品收購、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集中清理轉移整治工作。通過專項整治,從根本上解決市區內廢品收購站點違章搭建、污染物亂排放、廢品亂倒、二次污染等臟亂差現象,徹底取締違建、無照經營的廢品收購站,對有證收購站點整體搬遷到建成區外兩公里,促進廢品回收行業規范有序發展。
(二)小食品店、小餐飲店專項整治工作
通過集中整治,著力解決中心城區小食品店、小餐飲店
存在的證照不齊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環境衛生差
等突出問題,達到“證照齊全、亮證營業,制度健全、認真執行,設施完善、正常運轉,環境整潔、衛生合格,布局合理、店內經營”的要求,努力達到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三)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工作
按照國家商務部、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中95條標準,根據創衛標準確定的市場布局,對全區現有的10個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規范管理。8個農貿市場(除華康市場、悅泉市場)必須在2016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職責分工
(一)區委政法委負責協調公安機關依法打擊攻堅行動中出現的違法行為;負責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
(二)區委群工部負責協調解決攻堅行動中出現的信訪問題。
(三)區工商分局是本次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及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兩項攻堅行動的牽頭單位。負責兩項工作的統籌謀劃、組織協調、督導調度;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登記注冊和再生資源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從本方案下發之日起,整治范圍內不再核發新的廢舊收購營業執照;負責全區各類農貿市場的調查摸底工作;負責制定農貿市場升級改造規劃及標準,收集相關部門落實升級改造措施和各街道辦事處實施升級改造的具體工作方案;負責協調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負責依法取締無營業執照的“兩小”經營業戶。
(四)區食藥監局是本次小食品店、小餐飲店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全面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相關要求,具體落實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監督工作。在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中,負責督導落實業主和食品經營戶、餐飲經營戶經營設施按要求達標,落實前廳后灶、消毒設施、“三防設施”、健康證等制度;負責農貿市場內食品經營戶、餐飲戶的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檢驗及檢測并及時公布結果;負責組織查處市場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五)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三項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對專項攻堅行動實施組織領導。負責收集轄區內“兩小”單位、廢品收購站點和需要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基本信息,做好排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三項攻堅行動中的安全監管、信訪穩定和各種矛盾、問題的協調處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圓滿完成;按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新建)與規范管理標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協助區綜合執法局對農貿市場周邊市容環境秩序進行治理。督促“兩小”單位全面落實“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責任;配合取締無證廢品收購站點,尤其是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鐵路沿線違章搭建的站點;負責引導有證站點向規劃區域整體搬遷,向搬遷戶發放市財政補貼獎勵資金。
(六)區衛計委負責指導農貿市場日常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監督指導農貿市場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指導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除“四害”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制度的制定,督促食品經營人員按規定接受健康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負責健康證的辦理;負責督促農貿市場健康教育宣傳欄的內容更新等。
(七)區綜合執法局負責農貿市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對小餐飲店、小食品店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環境衛生、違章搭建、流動攤點的管理。
(八)區商務局負責指導市場主辦方落實《標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的要求。
(九)區質監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內計量器具、計量行為等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強制檢驗市場經營戶用于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
(十)區消防大隊負責農貿市場內消防設施的設置達標;指導市場開辦者配備消防設施,落實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十一)區規劃分局負責與市規劃局溝通協調,做好新的廢品回收集中區域選址工作。
(十二)區環保局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污染物亂排放造成二次污染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十三)區服務業發展局負責配合街道辦事處對商戶門前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進行規范。
(十四)轄區各公安派出所負責依法打擊專項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違法行為及暴力抗法行為。
(十五)區“創衛辦”負責對攻堅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制定獎懲措施,每周通報,半月評比、排名,組織考評驗收,落實獎懲措施。
五、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4月15日前)
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兩小”單位、廢品收購站點、需要升級改造的農貿市場及周邊環境基本信息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準確掌握數量、持證情況、人員信息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對摸底情況進行分類梳理、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信息,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將相關情況報送至區食藥監局和區工商分局。采取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教育,使經營者理解并積極、主動配合專項整治工作;讓廣大市民充分了解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發動群眾自覺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區食藥監局和區工商分局根據排查摸底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區“創衛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4月16日—7月30日)
各責任單位對照工作目標和職責分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整改。對“兩小”單位,區食藥監局要按照“規范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實行分類管理。對廢品收購站點,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工商分局、區綜合執法局、轄區派出所進行聯合執法,取締無證站點,引導有證站點按計劃搬遷。相關街道辦事處要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對照改造標準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升級改造任務。區工商分局要通過多種形式對升級改造市場進行督導檢查,嚴把建設質量和標準關,防止出現降低標準和二次改造現象。
(三)長效管理階段(2016年8月后)
由區“創衛辦”組織檢查驗收,并迎接市相關部門考評驗收。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要及時總結和分析工作開展情況,查漏補缺,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規范化、科學化。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創衛”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也是區委、區政府近期的重點工作、中心工作。做好3個專項攻堅行動對于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街道辦事處和區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加強對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人員、責任、措施全面落實到位。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嚴格措施,確保按時完成。
(二)強化協調,密切合作。3項攻堅行動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矛盾點多、問題復雜,時間緊、任務重。牽頭單位要積極主動,敢于擔當,充分履職盡責,創造性開展工作。配合單位要主動加強和牽頭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推進。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督導,嚴格問責。區“創衛辦”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和確定的時間節點任務,加強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落實。對相互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我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效能問責辦法等規定,實施問責。
附件: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小食品店小餐飲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驛城區中心城區清理轉移廢品收購站點小食品店小餐飲店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和周邊環境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李勇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張劍飛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
李賀玲區政府副區長
易萬寶區委群工部部長
成員:孫浩區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
趙飛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孟萱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劉東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李健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邵洋區委群工部副部長
吳艷華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趙建峰區委督查室副科級督查專員
王偉區政府目標督查室副主任
李玉梅區財政局局長
連中記區衛計委主任
陳寶光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鐘付友區工商分局局長
李廣區食藥監局局長
宗永勛區質監分局局長
李波區環保局局長
陳艮球區消防大隊教導員
劉杰區服務業發展局局長
吳常勝區規劃分局副局長
白雙喜橡林街道辦事處主任
邢軍東風街道辦事處主任
王建華老街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俊峰西園街道辦事處主任
賽睿人民街道辦事處主任
馮華輝新華街道辦事處主任
朱濤雪松街道辦事處主任
尹華偉南海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收順河街道辦事處主任
劉偉香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輝胡廟派出所所長
孔杰雪松派出所所長
許志勇西園派出所所長
韋書政南海派出所所長
姜艦東風派出所所長
吳應威老街派出所所長
李賀玲同志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李賀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鐘付友、李廣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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