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公募基金可參與“深港通”業務
摘要: “深港通”正式獲批開通,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深港通”推出需時4個月準備,準備工作包括與有關部委出臺“深港通”業務相關規
“深港通”正式獲批開通,中證監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深港通”推出需時4個月準備,準備工作包括與有關部委出臺“深港通”業務相關規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兩地交易所及市場參與者亦要完善業務流程,做好技術準備。
張曉軍指出,“深港通”主要制度安排參照“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主要有五方面要點:
一、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上市公司繼續受上市地上市規則及其他規定的監管。
二、中國結算、香港結算采取直連的跨境結算方式,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
三、投資范圍限于兩地監管機構和交易所協商確定的股票。
四、對跨境投資實行每日額度管理,并進行實時監控,兩地監管機構可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額度進行調整。
五、“港股通”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資金賬戶馀額合計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投資者。
他指出,“深股通”的股票范圍是市值60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圍是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的成份股、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的成份股、市值50億港元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以及聯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他并重申,“滬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額度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控制,即均為105億元人民幣,互不影響、也不相互調劑。公募基金亦可以參與“深港通”業務,相關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參與“滬港通”的政策執行。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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