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批復三家險企稅優健康險條款和費率
摘要:保監會網站4日發布消息,保監會于近日批復同意平安人壽、中國人壽、新華保險等公司使用相應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平安人壽對應產品為“平安稅優保
保監會網站4日發布消息,保監會于近日批復同意平安人壽、中國人壽、新華保險等公司使用相應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平安人壽對應產品為“平安稅優保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中國人壽對應產品為“國壽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A款(2016版)”和“國壽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B款(2016版)”,新華保險對應產品為“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A款”和“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萬能型)B款”。
保監會要求,三家公司在使用上述各保險產品的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加強銷售管理,明確說明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項,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保險合同。各公司要向消費者詳細說明醫療保險報銷實行“正面清單”的原因、內容、優勢等,不得誤導消費者。同時,各公司應按照規劃合理開展業務,加強現金流監測和償付能力管理,防范經營風險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