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幫助企業解決難題
摘要:本報訊 (通訊員 趙洪友)“多虧了檢察院送法進企業,讓我解除了擔保糾紛,集中精力搞經營,企業才又紅火起來。十分謝謝檢察官的法律幫助!”近日,西平縣人民檢
本報訊 (通訊員 趙洪友)“多虧了檢察院送法進企業,讓我解除了擔保糾紛,集中精力搞經營,企業才又紅火起來。十分謝謝檢察官的法律幫助!”近日,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在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中對祁某的企業回訪時,該企業負責人祁某對回訪的檢察官說。
原來,祁某的前夫郭某與王某、劉某原本是不錯的朋友。2008年10月8日,由郭某擔保,王某向劉某借款30萬元并書寫了借條。2010年,王某償還5萬元后因企業經營不善再無力償還,郭某也因感情糾紛與妻子祁某在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后離婚。劉某將王某、郭某訴至法院后,2012年法院判決王某償還劉某借款25萬元,郭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劉某申請法院執行。但此時王某、郭某因犯罪已入獄服刑,劉某申請財產執行因此受阻。劉某多次到上級法院反映西平縣人民法院執行不力問題。2012年8月,西平縣人民法院以該債務屬于郭某與祁某夫妻共同債務為由,裁定查封、凍結了祁某部分財產,直接導致本已資金周轉緊張的祁某企業雪上加霜。祁某提出執行異議后,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程序錯誤為由指令西平縣人民法院予以糾正。西平縣人民法院將原裁定撤銷后再次作出裁定,追加祁某為被執行人并重新查封、凍結了祁某部分財產。2012年12月,祁某再次提出執行異議,2015年7月法院裁定駁回祁某的執行異議。此時恰巧西平縣人民檢察院送法進企業,檢察官在向祁某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后,以被該案糾纏地苦不堪言的企業主祁某申請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進行民事法律執行監督。
該院受理案件后,經審查認為西平縣人民法院在該案的執行中的確存在違法行為。首先在執行程序中直接將擔保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缺乏法律依據。其次祁某提出執行異議后法院在兩年半以后才作出答復違反法律規定。在聽取劉某案件意見時,劉某提出其與郭某原本是不錯的朋友,對郭某目前的處境非常同情,但自己企業現在也很困難,如果郭某或祁某愿意他可以和解。在聽取祁某意見時,承辦人給祁某指出,法院在執行程序中雖然存在不當行為,郭某在與祁某離婚前,郭某替人擔保祁某不知,但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價值10多萬元的轎車一輛并未處置,目前仍有祁某使用,同時也向其轉達了劉某的和解愿望,祁某表示為了前夫也愿意和解。經反復做工作,劉某最終同意:由祁某代郭某支付劉某35000元,劉某放棄郭某的擔保責任,該筆借款自此與郭某或祁某沒有任何關系。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在監獄中的郭某簽字予以認可。該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后,法院采納了西平縣人民檢察院發出的執行監督檢察建議,撤銷了對祁某、郭某的執行裁定。至此,祁某被 “擔保”的死結得以解開.
一年來,西平縣人民檢察院在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中,始終堅持把服務企業發展作為重大使命,積極回應企業對檢察工作的新期待,主動征求企業意見,了解企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涉法涉訴等問題。特別是在參與解決企業勞資、工傷糾紛和資金擔保、借貸中,注重調解,實現多方共贏,受到企業負責人的普遍好評。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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